【新聞】8/10起新北市游泳池、足球場有條件開放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發表於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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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疫情警戒降為二級至今在可控範圍,新北市長侯友宜 8/9 在疫情說明會時,宣布 8/10 起有條件開放新北市游泳池及足球場,但仍不開放附屬設施:淋浴間、戲水池、冷熱水池、SPA區、烤箱、蒸氣室等,也不提供個人泳具、吹風機,並要求業者依教育部體育署公告防疫管理指引落實防疫規範。
體育處表示,將要求泳池業者區分一般泳客、教學及選手訓練入場時段,並採預約或造冊方式落實實聯制。因民眾游泳時無法佩戴口罩,將嚴格控管人流及加強消毒,容留人數以最高承載 50% 為限、25 公尺水道限 10 人使用、每場次至少間隔 30 分鐘並充分消毒,也提高水質檢測次數及水中氯含量。
民眾游泳結束後須立即上岸戴口罩,並迅速離場,更衣室採間隔使用,個人器具不得混用。而游泳課教練除每 7 天快篩 1 次外,教學時須全程佩戴防水口罩,團課以 10 名學員為限,並在獨立區域上課不得混班,而選手訓練則另以專案核定。
自 8/10 起,有條件開放民營泳池、運動中心泳池及公立泳池,另外市內公私立學校泳池共 38 校,其中委外營運 24 校學校公辦民營的游泳池,也將依教育部體育署公告防疫管理指引落實防疫規範進行開放。其他 14 所學校自營游泳池由於校內管理人力有限,為求謹慎,目前僅提供運動代表隊訓練專案開放使用。
除此,新北市足球場有條件開放,場域內容留人數以最適承載量 50% 為限,並應維持社交安全距離,團體運動及競賽應符合實聯制及全程佩戴口罩,其餘相關規定依教育部體育署公告之防疫管理指引辦理。體育處將不定期加強稽查,如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將依法裁處,以維護民眾運動安全。
責任編輯: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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