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上健身房 醫:應先有「運動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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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5 23:23 聯合報 記者黃寅/台中報導


民眾喜愛上健身房健身,但醫師建議最好先請教運動醫學醫師,再和專業健身教練溝通後進行。(圖片來源:記者黃寅/攝影)


上健身房已成民眾運動健身的選擇之一,署立台中醫院復健科醫師賴仲亮指出,民眾上健身房前最好能請教醫師,並在取得「運動處方」和健身教練溝通後,再選擇適合自己的健身項目,以免健身不成反而受到傷害。

賴仲亮說,運動醫學是門專業學問,國外運動醫學醫師可根據個人情況開出運動處方,讓民眾根據處方到物理治療所或是健身房依處方進行。健保未來應該可以開放這樣的處方。

他說,上健身房絕對是強健體魄好方法,但民眾進行健身運動前都應先由醫師進行評估。例如醫師會以簡單的問卷進行評量,若有異常則需進一步評估。

評量的項目包括是否有慢性疾病、心臟病等家族病史以及是否腰部、膝蓋存有舊傷,以免適得其反。如糖尿病者,則應注意健身時血糖不宜過高或過低,否則容易突然在運動時暈倒,危及生命安全。

45 歲以上,平日又沒有進行費力健身項目前,尤其應該請醫師評估。此外如在感冒、發燒或身體不適時,應等待康復再進行。

運動強度的指標有很多種,簡言之就是從輕中度開始,再增加強度,健身中須包含暖身 5 至 10 分鐘,持續運動 20 至 60 分鐘,冷卻放鬆 5 至 10 分鐘以及拉筋 10 分鐘。健身中有任何身體不適如胸痛,胸悶,頭暈,則需停止再評估。


資料來源:udn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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