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 報名注意事項: | | (一) | 報名方式:全部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bao-ming.com/ | (二) | 報名日期:自109年8月15日08:00起至9月30日 23:59止,如報名額滿,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提前截止報名。開放報名後,主辦單位有權衡量相關因素調整各組報名限額(含報名截止日期),一切以官方網頁公告為準。另以上各組均不受理現場報名。 | (三) | 繳費方式: | | 1. | 萊爾富 超商 Life-ET 繳費流程(須自付超商手續費) | | 1. | 線上報名網站登錄,完成報名後,取得1個Life-ET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 ,憑此代碼72小時內至全台萊爾富Hi-Life門市 | 2. | Life-ET機器螢幕點選左上角『繳費.代收』 | 3. | 點選左上角『網路交易』 | 4. | 點選 | 5. | 確認閱讀條款 | 6. | 輸入您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HH000000123456』(共計14碼) | 7. | 確認代碼並列印 | 8. | 列印繳費單後三小時內持單至櫃檯繳費 | |
| 2. | 全家 FamiPort繳費流程(須自付超商手續費) | | 1. | 線上報名網站登錄,完成報名後,取得1個FamiPort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 ,憑此代碼72小時內至全台全家超商門市 | 2. | FamiPort 機器螢幕點選右上角『繳費』 | 3. | 點選右上角『會員儲值繳費』 | 4. | 點選 | 5. | 確認繳款需知說明 | 6. | 輸入您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FF000000123456』(共計14碼) | 7. | 再次確認繳費代碼(訂單編號) | 8. | 繳費金額以及項目資料確認並列印 | 9. | 列印繳費單後三小時內持單至櫃檯繳費 | |
| 3. | 7-ELEVEN門市ibon 繳費流程(須自付超商手續費) | | 1. | 線上報名網站登錄,完成報名後,取得1個i-bon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 ,憑此代碼72小時內至全台7-ELEVEN超商門市ibon機台進行繳費 | 2. | i-bon 機器螢幕點選左上角『代碼輸入』 | 3. | 輸入代碼『EBT』 後直接按『下一步』 | 4. | 再輸入您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AA000000123456』(共計14碼) | 5. | 輸入您的『聯絡電話』(即網站報名所留的手機號碼) | 6. | 選取及確認您的『繳費項目及資訊』 → 『確認,列印繳費單』 | 7. | 列印出i-bon繳費單後請於三小時內持繳費單至7-ELEVEN櫃檯繳費。 | |
| 4. | 繳費完成後,可至網站查詢確認繳費狀況,完成報名手續後不論任何理由所有報名資料均不得修改。 | 5. | 重要選手基本資料例如:比賽項目、選手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等,請務必加強確認,倘資料錯誤造成當事人權益受損,概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
| (四) | 相關資訊洽詢:有關網路報名任何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電詢伊貝特報名網:(02)2951-6969。 | (五) | 計時晶片: | | 1. | 本次賽會將提供選手晶片計時服務,選手在報名時請預繳晶片押金新臺幣100元。 | 2. | 晶片退還方式:當天完賽後請至大會專屬帳篷退還晶片,並領回押金新臺幣100元整。 | 3. | 若完成報名手續而未參賽,或未於賽後當日退還晶片者,請於109年12月18日(星期五)前親至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臺南市體育處全民運動事務組)辦理晶片退費事宜,超過期限視同放棄,押金恕不退還。(電話:06-2157691#226) | 4. | 馬拉松、挑戰組及路跑組全部採晶片計時,將以大會時間做為成績記錄之依據,晶片成績僅作為個人之參考成績。 | 5. | 參加比賽選手者請提前半小時到場,出發時必須經過晶片感應區,否則參賽成績不予承認。競賽成績及排名以大會時間為準,若未依大會規定繫紥晶片,造成無法計時,由選手自行負責。 | 6. | 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 7. | 請依出發時間出發,各組鳴槍起跑後,選手需於10分鐘內出發(通過起跑感應區),延後出發者,因安全因素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 8. | 完成全程回終點若無晶片感應成績者(含折返點及檢測站),取消比賽成績。 |
| (六) | 完賽證書: | | 1. | 馬拉松組、挑戰組及路跑組於完成比賽後至成績列印區領取。 | 2. | 健康休閒組請於終點處向工作人員領取。 |
| (七) | 贈品: | | 1. | 參賽贈品: | | 項 目 | 參賽衣 | 號碼布 | 別針 | 大會手冊 | 公共意外險 及人身保險 | 馬 拉 松 組 | 背心 | O | O | O | O | 挑 戰 組 | 背心 | O | O | O | O | 路 跑 組 | 背心 | O | O | O | O | 健康休閒組 | 短袖 | O | O | O | O | 背心尺寸對照表:(±1~3 公分為正常現象)如未標示尺寸者一律以 L 發放。男 版 | 尺寸 | 3XS | 2XS | XS | S | M | L | XL | 2L | 3L | 胸圍 | 71 | 76 | 79 | 84 | 89 | 94 | 100 | 105 | 110 | 衣長 | 61 | 63 | 63 | 65 | 67 | 70 | 72 | 75 | 78 | 女 版 | 尺寸 | XS | S | M | L | XL | 2L | 胸圍 | 80 | 84 | 90 | 96 | 99 | 103 | 衣長 | 62.5 | 65 | 67 | 70 | 72.5 | 75 | 備註:背心為合身版型,請選擇合適的尺寸,報名期間皆可進入系統修改尺寸,報名截止後,恕不提供修改衣服尺寸服務。 | 2. | 完賽贈品 | | 項 目 | 完賽衣 | 浴巾 | 毛巾 | 獎牌 | 餐點 | 證書 | 礦泉水 | 馬 拉 松 組 | O | O | × | O | O | 列印 | O | 挑 戰 組 | O | O | × | O | O | 列印 | O | 路 跑 組 | O | × | O | O | O | 列印 | O | 健康休閒組 | × | × | × | O | O | O | O | 紀念衣尺寸對照表:(±1~3 公分為正常現象)如未標示尺寸者一律以 L 發放。尺寸(公分) | 3XS | 2XS | XS | S | M | L | XL | 2L | 3L | 胸圍 | 80 | 85 | 91 | 94 | 99 | 104 | 109 | 114 | 119 | 衣長 | 53 | 56 | 58 | 63 | 66 | 69 | 71 | 73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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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報到方式: | | 1. | 郵寄報到:郵資代辦費用如下表(限國內),統一於比賽前一星期寄達。 | | 人 數 | 1人 | 2人 | 3~5人 | 6~20人 | 21~50人 | 51~100人 | 101~200人 | 費 用 (NT) | 100元 | 150元 | 300元 | 600元 | 800元 | 1500元 | 2000元 | ※超過200人以上每增加100人費用增加500元(未滿100人仍以100人計算),以此類推。 | 2. | 本次賽會全部以郵寄報到方式寄送報到物資,選手如於賽前一周(12月6日)仍未收到報到物資者請速與主辦單位聯絡,限臺灣境內。 | 3. | 為避免影響比賽的進行,比賽當天不接受現場報到。 |
| (九) | 接駁專車服務: | | 1. | 為服務遠地選手,大會設選手接駁專車(目的地往返比賽會場),欲搭乘接駁專車者,車資連同報名費一起繳交(車資已含保險),歡迎選手多加利用。 | 2. | 回程方式特別說明,臺南線以坐滿即發車方式;臺北、臺中、高雄線接駁專車,挑戰組及路跑組跑者須等待全馬組跑者到齊後原班車再發車,各站均停,請報名挑戰組及路跑組跑者特別注意是否符合個人需求再購買接駁車票。 | 3. | 若因路況、車況或其他因素,無法在起跑時間前到達,大會將視情況最多延長10分鐘起跑,超過起跑時間30分鐘出發之選手成績將不採計,但完賽仍可領取其他完賽贈品,選手不得有異議。 | | 日 期 | 開車地點 | 路 線 | 車 資 | 12/13(日) | 臺 北 | 臺北→桃園→曾文水庫(去回) | 950元 | 12/13(日) | 臺 中 | 臺中→彰化→曾文水庫(去回) | 800元 | 12/13(日) | 高 雄 | 高雄→曾文水庫(去回) | 500元 | 12/13(日) | 臺 南 | 臺南→曾文水庫(去回) | 200元 | 12/13(日) | 曾文水庫 | 曾文水庫→臺南(單趟回程) | 100元 | 【班次如下表】: | | (1) | 臺北接駁班次:來回費用950元 | | 行車時間 | 到站時間 | 接 駁 路 線 | 搭車地點 | 4小時 | 臺灣大學 01:00 | 臺灣大學→三重→桃園→曾文水庫 | 臺灣大學/捷運公館站3號出口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1號捷運公館公車站 | 三重 01:40 | 全家便利商店-三重龍和店 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三段59號 | 桃園 02:10 | 7-11-平鎮高安門市 桃園市平鎮區民族路3段95號 |
| (2) | 臺中、彰化接駁班次: 來回費用800元 | | 行車時間 | 到站時間 | 路 線 | 搭車地點 | 2時30分 | 臺中 03:00 | 臺中→彰化→曾文水庫 | 裕元花園酒店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610號 | 彰化 03:30 | 7-11便利商店-崙北門市店 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32號 |
| (3) | 高雄接駁班次: 來回費用500元 | | 行車時間 | 開車時間 | 路 線 | 搭車地點 | 2時30分 | 高雄 03:30 | 高雄→曾文水庫 | 新興郵局郵務大樓前/ 捷運美麗島站5號出入口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77號 |
| (4) | 臺南接駁班次: 來回費用200元 | | 行車時間 | 開車時間 | 路 線 | 搭車地點 | 1時10分 | 臺南 05:00 | 臺南→曾文水庫 | 臺南火車站前站-站前廣場 |
| (5) | 市區接駁班次:單趟費用100元 | | 行車時間 | 開車時間 | 路 線 | 搭車地點 | 1時10分 | 09:30開始,車滿即發, 最末班發車時間為14:00 | 曾文水庫→臺南火車站 | 水資局接駁車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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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自行開車: | | 1. | 南下: | | (1) | 南下南二高官田交流道轉東向84號快速道路至玉井後,轉北上臺3線,再循曾文水庫路標即可抵達。 | (2) | 南下中山高下營系統交流道轉84號快速道路至玉井後,轉北上臺3線,再循曾文水庫路標即可抵達。 |
| 2. | 北上: | | (1) | 北上南二高官田交流道轉東向84號快速道路至玉井後,轉北上臺3線,再循曾文水庫路標即可抵達。 | (2) | 北上中山高下營系統交流道轉84號快速道路至玉井後,轉北上臺3線,再循曾文水庫路標即可抵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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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競賽路線:如路線圖 | | | | (一) | 馬拉松組:起點(水資源局)→曾文三號橋→溪畔遊憩區→曾文四號橋→曾文之眼→水庫壩頂→收費站→第一折返點(約10.5公里)→收費站→水庫壩頂→曾文之眼→曾文四號橋→溪畔遊憩區→曾文三號橋→第二折返點(約21公里)→曾文三號橋→溪畔遊憩區→曾文四號橋→曾文之眼→水庫壩頂→收費站→第三折返點(約31.5公里)→收費站→水庫壩頂→曾文之眼→曾文四號橋→溪畔遊憩區→曾文三號橋→終點(水資源局)。 | (二) | 挑戰組:起點(水資源局)→曾文三號橋→溪畔遊憩區→曾文四號橋→曾文之眼→水庫壩頂→收費站→第一折返點(約10.5公里)→收費站→水庫壩頂→曾文之眼→曾文四號橋→溪畔遊憩區→曾文三號橋→終點(水資源局)。 | (三) | 路跑組:起點(水資源局)→曾文三號橋→溪畔遊憩區→曾文四號橋→曾文之眼→水庫壩頂(折返點)→曾文之眼→曾文四號橋→溪畔遊憩區→曾文三號橋→終點(水資源局)。 | (四) | 健康休閒組:起點(水資源局)→曾文三號橋→溪畔遊憩區圓環→曾文三號橋→終點(水資源局)。 |
| 十三、 | 藥檢:參賽選手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之義務,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除依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處理外,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相關訊息,請詳見中華民國田徑協會網站 https://www.athletics.org.tw/ 公告。 | 十四、 | 獎勵方式及辦法: | | (一) | 頒發獎金:按男、女總名次成績頒發,另頒發獎盃乙座,各組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凡得獎金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者,國內選手須依稅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不論金額多寡,須依稅法負擔20%之所得稅。 (請於領獎時附身分證影印本)。 | (二) | 本賽事獎金分為馬拉松組「總名次」與「分組」獎金,各獎項均不得重複領取且以總名次為優先,挑戰組與路跑組獎金為「總名次」獎金。 | | 1. | 馬拉松總名次獎金:(不分國內外選手,均以新臺幣發放獎金)。 | | 總名次 | 馬 拉 松 組 | 男子組(前六名) | 女子組(前三名) | 第1名 | 獎金新臺幣 50,000元 | 獎金新臺幣30,000元 | 第2名 | 獎金新臺幣40,000元 | 獎金新臺幣20,000元 | 第3名 | 獎金新臺幣30,000元 | 獎金新臺幣10,000元 | 第4名 | 獎金新臺幣20,000元 | - | 第5名 | 獎金新臺幣10,000元 | - | 第6名 | 獎金新臺幣10,000元 | - |
| 2. | 馬拉松分組名次獎金:(不分國內外選手,均以新臺幣發放獎金)。 | | 分 組 名 次 | 馬 拉 松 組 | 男 子 組 | 女 子 組 | 第1名 | 獎金新臺幣 5,000元 | 獎金新臺幣 5,000元 | 第2名 | 獎金新臺幣4,000元 | 獎金新臺幣4,000元 | 第3名 | 獎金新臺幣3,000元 | 獎金新臺幣3,000元 | 第4名 | 獎金新臺幣2,000元 | 獎金新臺幣2,000元 | 第5名 | 獎金新臺幣2,000元 | 獎金新臺幣2,000元 | 第6名 | 獎金新臺幣1,000元 | 獎金新臺幣1,000元 |
| 3. | 挑戰組總名次獎金(不分國內外選手,均以新臺幣發放獎金)。 | | 總名次 | 挑 戰 組 | 男子組(前十名) | 女子組(前十名) | 第1名 | 獎金新臺幣 10,000元 | 獎金新臺幣 10,000元 | 第2名 | 獎金新臺幣5,000元 | 獎金新臺幣5,000元 | 第3名 | 獎金新臺幣4,000元 | 獎金新臺幣4,000元 | 第4名 | 獎金新臺幣3,000元 | 獎金新臺幣3,000元 | 第5名 | 獎金新臺幣2,000元 | 獎金新臺幣2,000元 | 第6名 | 獎金新臺幣1,000元 | 獎金新臺幣1,000元 | 第7名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第8名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第9名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第10名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 4. | 路跑組總名次獎金(不分國內外選手,均以新臺幣發放獎金)。 | | 總名次 | 路 跑 組 | 男子組(前六名) | 女子組(前六名) | 第1名 | 獎金新臺幣 5,000元 | 獎金新臺幣 5,000元 | 第2名 | 獎金新臺幣3,000元 | 獎金新臺幣3,000元 | 第3名 | 獎金新臺幣2,000元 | 獎金新臺幣2,000元 | 第4名 | 獎金新臺幣1,000元 | 獎金新臺幣1,000元 | 第5名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第6名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獎金新臺幣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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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各組優勝錄取人數:馬拉松組、挑戰組、路跑組男女各組優勝者頒給獎牌乙面、獎狀乙紙。 | | 競賽項目 | 各組報名人數 | 錄取人數 | 備註 | (1)馬拉松組 (2)挑戰組 (3)路跑組 | 1~5人 | 1 | 馬拉松額 外提供分 組獎金 | 6~10人 | 2 | 11~20人 | 3 | 21~50人 | 4 | 51-100人 | 6 | 101人以上 | 8 |
| (四) | 所有能在2小時以內完成路跑組全程者、3.5小時以內完成挑戰組全程者與能在6.5小時以內完成馬拉松全程者,將可得到完跑成績證明書乙紙及完成獎牌(完跑成績證明書請於賽後立即至領取處持晶片感應列印)。 | (五) | 健康休閒組:凡完成全程者,頒發完跑證明書乙張。 | (六) | 以公司、團體名義團體報名者(限1次統一報名者),30人以上將提供1頂帳篷供報名團體使用,因場地限制帳棚數有限,先報名者優先提供(限額40頂)。 | (七) | 全馬組競賽路線為IAAF認證路線,沿途將設置飲水站及補給品。 | | |
| 十五、 | 頒獎時間及地點: | | (一) | 路跑組:109年12月13日上午09時20分起於南區水資源局育樂堂頒獎。 | (二) | 挑戰組:109年12月13日上午10時10分起於南區水資源局育樂堂頒獎。 | (三) | 馬拉松組:109年12月13日上午11時50分起於南區水資源局育樂堂頒獎。 | (四) | 若未上臺領獎者,獎項將不另行補發。 |
| 十六、 | 注意事項: | | (一) | 為顧及選手安全,馬拉松組參賽者於中午12時未經過第三折返點者一律強制上殿後車。 | (二) | 衣物保管:大會將於109年12月13日上午5時起於活動會場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於活動會場領取,並請於當日下午2時前領取保管物品。 | (三) | 競賽途中選手不得由車輛(含自行車)或人員陪跑。 | (四) | 馬拉松補給站提供水、運動飲料、巧克力、香蕉及季節性新鮮水果等。 | (五) | 馬拉松組參賽選手於6.5小時內無法跑完全程者,中途必須搭乘殿後車輛返回終點。 | (六) | 請比賽之選手務必考量本身之健康狀況,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 | (七) | 所有參賽選手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請務必用別針別在胸前)參加比賽,未帶者裁判有權取消資格。 | (八) | 12月12、13日,選手請憑號碼布或相關參賽證明免費進入南區水資源局曾文水庫。 | (九) | 本比賽將列為國際性比賽選拔依據。 | (十) |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 (十一) | 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扣除大會成本後,剩餘退還。 |
| 十七、 | 退費機制: | | (一) | 繳費完成後,若因故無法參加,將按照以下表格退費機制退費: | | 申 請 時 間 | 退 費 內 容 | 109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 退還100元晶片押金,報名費100%退費,支付100元行政手續費 | 109年10月15日至11月16日 | 退還晶片押金NT$100元,報名費60%退還,支付100元行政手續費。押金退還方式請參照本章程第十條之第五款計時晶片第二項晶片退還方式辦理。 | 109年11月17日至12月13日 | 1.一般狀況:選手物資已進行配送,故無法申請退費。 2.特殊狀況:選手如遇天然或人為災害、交通中斷、兵役(點閱、教召等)、傷病、妊娠、本人訂/結婚或一等親內親屬喪葬,請提供證明文件後,退還百分之五十之報名費及晶片保證金。 | 109年10月30日前 | 有加購接駁車者,接駁車資將全額退費 | 109年11月1日起 | 不再受理接駁車退費手續 |
| (二) | 退費流程: | | 1. | 報名截止前欲進行退費者,請致電伊貝特報名網:(02)2951-6969進行登記,須提供團體名稱、參加組別(若團體報名者需註名參賽隊名)、訂單編號、聯絡電話,並附上要退款的帳戶資料(需包含帳戶名稱、代號及帳號),經確認參加者身分與資料均符合後,款項於一至二週後匯入所提供之帳戶,退費者同時失去參賽資格。 | 2. | 報名截止後欲進行退費者,請發EAMIL至工作小組信箱[email protected]進行登記,須提供團體名稱、參加組別(若團體報名者需註名參賽隊名)、訂單編號、聯絡電話,並附上要退款的帳戶資料(需包含帳戶名稱、代號及帳號),經確認參加者身分與資料均符合後,款項於一至二週後匯入所提供之帳戶,退費者同時失去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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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犯規罰則:違反下列規定者,以取消比賽成績及不計入名次內。 | | (一) |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 (二) | 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在胸前。 | (三) |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及騎乘腳踏車。 | (四) | 抵達終點時無大會號碼布、晶片者。 | (五)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 (六) | 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 (七)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 (八) | 嚴禁非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取消比賽資格。 |
| 十九、 | 申訴: | | (一) |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二) |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30分鐘內,得向大會索取申訴單以書面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臺幣3,000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大會接受申訴單後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
| 二十、 | 保險: | | (一) | 人身保險:本賽會已依據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8條及第29條規定投保300萬元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 (二) |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臺幣500萬元之公共意外險(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 | 1. | 被保險人因為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活動委託辦理之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 (1) | 被保險人或工作人員;在本次比賽保險單載明之比賽場地及活動期間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 (2) |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 2. | 特別不保事項: | | (1) |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2) |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 (3) |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醫療及意外保險。 | (4) |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不明原因頭暈、突然失去知覺、高血壓(>140/90㎜Hg)、心臟病、腎功能異常、糖尿病、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癲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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