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叔周報】要罵可以,但更理想是尊重人家怎樣跑

發表於 2018/07/27 7,830 次點閱 0 人收藏 0 人給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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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跑步、怎樣跑步、以甚麼心態比賽......這些問題大多數都沒有絕對答案。討論很好,但遺憾眼見太多討論,最後演化成謾罵。
有人說:「老婆人家的美,文章自己的好。」
我認為應該加上一句:「道理也總是自己的對。」
一千個跑者,就有一千套跑步哲學。就如訓練方法,沒有最正確,只有最適合,我們又憑甚麼斷定對錯?
隨心想想,這些年來,關於跑步的爭議也真不少。


一、短 VS 長
記得我一段日子前寫過一篇「全馬看不起半馬,半馬看不起10K」。結果是怎樣?不少人看到標題已在罵,有些甚至以為作者就是這樣想,連我也罵了。
真夠無辜,我只是把現象描述出來而已,險些也給拖下水。
資深的跑者,都很痛恨「距離歧視」,覺得這種想法很幼稚。他們覺得,全馬、半馬、10K,以至100公尺,各有各的難度,任何一項跑得好也絕不容易。
但諷刺的是,「距離歧視」這東西往往是初跑者自己製造出來——「我跑到 10K 架咋」 (編按:只跑10K),就覺得自己不如那些全馬跑手。
如果初跑者視此為推動力,愈跑愈長,那當然不錯。但如果他們經常為此耿耿於懷,覺得自己次人一等,那就太沒必要了。
知道嗎,不少專注於全馬的跑手都異口同聲表示愈來愈怕跑 10K,覺得 10K 賽的壓力比全馬大許多許多。
他們有時甚至會開始自我「歧視」:「我淨係跑全馬咋。」 (編按:只跑全馬),在長跑老手群中,專注跑 10K 的,其實更受尊崇!


二、團跑 VS 獨跑
不諱言,團跑有很多好處。尤其對於那些很怕獨個兒的人來說,團跑起了不少鼓勵作用。團體中,如果老手能指點新手,也有助跑手少走彎路,成長得更快。
我也覺得,一班人一起熱熱鬧鬧,偶爾一次,滋味很好。不過,真的偶爾好了。性格問題,我在大部分時間比較喜歡獨來獨往,跑步也是一樣。
總覺得與人一起跑要照顧他人的pacing,要刻意快或刻意慢都會妨礙了自己的練習。如果說不用跑在一起,那為何不索性獨個跑?又不用約定時間地點,不用照顧誰先到誰遲到,多省心。
更重要的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眼見不時有不歡而散的場面出現,著實唏噓不已。所謂「君子之交淡如水」,好像很沒趣吧,但不要減少見面,也真的少了不必要的煩惱。
做人到了某些時候,就要懂得做減法。不那麼必要的聚會,就是其中一項。
「三日見一見,劏雞兼煮麵;一日見三見,拳頭擂上面。」這句話,家父自小不時向我告誡。


三、搏盡 VS 悠閒
用怎樣的態度作賽,這是另一個永恆地有爭議的話題,最常見於馬拉松賽。
傳統跑者覺得應該每場比賽都要搏盡(編按:盡力做好而不後悔),時間是他們比賽唯一的意義。
目前也有不少人覺得馬拉松不必追時間,重點是享受過程,欣賞主辦單位為跑者花的心思。
在我看來,這兩派都有道理。我自己是兩種取態兼取的——有的賽事會搏盡造時間,也有的會故意悠閒。
其實馬拉松這項運動最大的優點不正是夠包容嗎?世界一流高手與慢腳可以同場作賽,只要互不妨礙,你有你衝,他有他嘆,大家都有大家跑的理由,為甚麼要將自己一套強加於別人身上?
唯一一點是,除非像 UTMB 那樣難度高的賽事,否則一般馬拉松路賽,限時不特別緊的(也就是五、六小時那些),我還是覺得參賽者應該至少確保自己能在限時內完賽。你毋須快,但也不要慢到在限時前完成不了,我認為這是對賽事的基本尊重。若然連基本完賽能力都達不到,人家賽會預備了的後段補給、完賽獎牌等等,豈不是心意錯付?如果愈來愈多人都抱著「完不了賽沒大不了」的心態,比賽就會產生了更多的不必要浪費。
在一般正常的 42.195 公里賽事,完不了賽若是意外的話,那還值得同情。但如果你根本毫無誠意打算完走的話,我對這種思維則很有保留了。


四、小結
其實爭議又豈只這些?
香港的比賽是否那麼一無是處?
跑步自拍,將紀錄張貼於社交網絡是否純粹為呃 like,完全沒有其他作用?
種種問題再說下去恐怕沒完沒了。
來來去去,若果說原則的話在我看來只有一個——只要不是不守比賽規則,不是妨礙他人,沒有為他人構成無法迴避的困擾的話。跑者要怎樣,其實是他的自由吧?既是自由,就應尊重。
當然,罵,也大概符合上面的定義。所以大家要罵的話,其實也有自由。
只是覺得,雖然近年多了人跑步,但說到底仍是「弱勢社群」。若然想跑步,甚至運動更受大眾關注,我想與其花精神互相指責,不如思考如何令更多人穿上跑鞋、投身運動更是實際。
勿因善小而不為,不要看輕每個個體的力量。


原文來源:【蝦叔周報】要罵可以,但更理想是尊重人家怎樣跑


以上內容由運動筆記香港站授權刊出,為尊重原著與忠實呈現文意,不另做更動,故可能因文化差異而有不同的翻譯及語法詞彙,還請各位跑友們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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