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運動中心、健身房 收費、制度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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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9 00:28 聯合報 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設備好,剛開幕 40 天已有 6 萬人次(圖片來源: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台中市公營的國民運動中心目前收費被嫌比民營貴,一般成人體適能每小時 50 元、月票 1,000 到 1,500 元,民營月費 800 到 1,300 元,市議員認為,花納稅人錢蓋的運動中心,收費貴不合理,市民付費卻沒有得到好康。

中市開幕不久的北區運動中心,健身房收費每小時 50 元,月票(30 天)1,000 元;朝馬中心每小時 50 元,月票可用 40 天 1,500 元。兩家游泳池每次 90 元、月票可用 40 天 1,500 元。

市區有民間溫水游泳池附設健身房等,年票每月平均 1,200 元,停車免費,市議員張玉嬿說,比起來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月票 1,500 元,加體適能教室月票 1,000 元合計 2,500 元,比坊間貴太多了。民營若只有健身房,平均月票從 800 到 1,300 元,多數停車免費,也比中市兩家運動中心便宜。

運動局長王慶堂說,游泳池部分民營場館每次約 120 至 150 元,國民運動中心收費上限 90 元,其實比民營收費低;國民運動中心的體適能中心每小時上限 50 元,他認為也比民營來得低。

王慶堂表示,坊間健身房多以會員制,每月會員費數百至數千元不等,運動中心沒有綁約,來去較有彈性。


資料來源: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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