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企劃
【活動】Under Armour 陪你長征! Charged Bandit3 跑鞋體驗勇者招募
【Under Armour 陪你長征】Charged Bandit3 跑鞋體驗勇者招募
Run!只需要專注向前 Fight!淬煉出更好的自己
「想磨練心志,突破瓶頸,除了不放棄每次訓練,也需要舒適戰靴的幫助!」
跑步,不是你一個人的事情,Under Armour 陪你長征
運動筆記與 UA 邀請你大聲說出自己的 Run With Fight 宣言
即有機會獲得 UA Charged Bandit3 跑鞋 或 UA Running 衣褲組合
網路徵選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9/26 23:59 截止,9/29 18:00 公告入選者
活動辦法
1. 按讚、參加並公開分享此活動。
2. 於活動頁留言
- 自我介紹:姓名、性別、年齡、跑齡、有無參加的跑步社團,並附上本人照片
- 說出自己的 Run With Fight 宣言,及設下2017自我挑戰目標!
- 在文末 Hash Tag #RunWithFight 、#不管路多遠UA陪你長征
(EX. 跑步,是重新認識自我的過程,相信自己可以變得更好的意志,想要突破每一個瓶頸。當跑步不再只是跑步,而是生活成就的來源,我想要跑得更快、跑得更遠,想要更專注於每分每秒的投入,強化堅定的意念,不斷的 RUN WITH FIGHT!)
範例:
3. 評選標準為圖文內容豐富度及 Run With Fight 宣言的意志展現。由運動筆記及 UA,共同評選出 30 位跑者參與 10/5 的團跑體驗活動,入選跑者能夠得到活動專屬的裝備,參與活動!
(共提供 30 組裝備,包括: 15雙 Charged Bandit3 跑鞋、 15套 UA Running 衣褲組合,品項分配由主辦單位安排分配)
4. 入選者須全程參與團跑體驗活動,缺席即放棄體驗資格
團跑集合時間 :10/5(四) 19:00 (進行 90 分鐘跑步團練)
團跑集合地點 :信義忠孝門市 地址 (報到、寄物、領鞋 or 衣褲)
(團跑訓練活動當天,請展現你最 Run With Fight 的精神!)
入選通知方式
於入選者的留言下方回應,請入選者回覆個人資訊至活動信箱
團跑活動說明
10/5(四) 19:00 (進行90分鐘跑步團練)
團跑活動集合地點
UA 信義忠孝門市: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63號
團跑訓練教練介紹
梁哲睿
現役選手,專長中長距離跑和競走,曾獲全國大專運動會銀牌。希望以田徑場上的實戰與豐富的路跑教學經驗,打破過去土法煉鋼的訓練模式,帶領大家變得更強!
教練簡歷
- UA簽約合作跑步教練
- 田徑C級教練
- Garmin心率教練
- 104全大運競走項目銀牌
- 台灣20K競走紀錄歷代第4傑
入選者權利與義務
- 獲得一雙 UA Charged Bandit3 跑鞋 或 一套 UA Running 衣褲組合
- 10/16 (一) 前發表心得一篇
- 發表至運動筆記網誌,須分享至個人FB頁面。
- 內容為:體驗心得、平日訓練、日常穿搭
- 由運動筆記和 UA 共同評選,獲選最佳體驗勇士,可獲得 UA 短袖 T-shirt 一件
- 發表內容照片每篇需5張以上(含平日訓練、日常穿搭照)、文長500字數以上
- 發表內容授權給運動筆記與 UA 使用,若於時間內未發表心得,將依市價買回商品
注意事項
- 照片須為本人,如經他人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盜圖、合成造假等,將失去活動資格。
- 未達圖文標準失去活動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 運動筆記及 Under Armour 得刊登或擷取 PO 文部分內容。
-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
- 主辦單位有修改以上活動內容之權利。
- 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
- 敬請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若因個人資料有誤造成無法聯繫,視同放棄入選或獲獎權利。
- 未入選者恕不一一通知。
- 活動獎項限得獎者本人參加,若不克參加或無法配合行程,將視為取消獲獎資格,無法更改出發日期、轉讓或折抵/換現金使用。
- 未依規定時間內分享課程感想、撰寫完賽心得者,須依市價買回商品。
以上內容由 Under Armour 贊助刊出。
本活動由運動筆記與 Under Armour 主辦,Facebook 並未贊助、支持、管理、開發本活動或與本活動有任何關連。你在本活動中所做的行為及所提供的資料,是提供予主辦單位運動筆記與 Under Armour 進行此活動使用,而非 Facebook。主辦單位基於瞭解並同意遵守 Facebook 的隱私權政策、 使用條款與 宣傳活動條款與中華民國法律以舉辦此活動, 與活動所有相關問題一概由主辦單位負責。你參加此活動的同時,即表示同意 Facebook 的完全免責權。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修正)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 NT$1,000 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 NT$ 20,000 整,依法應預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得獎者需依法先繳納稅額,若未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相關扣繳資訊,請參閱: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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