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八仙塵爆後 新北市立法管千人以上活動

發表於 2016/04/27 1,840 次點閱 0 人收藏 0 人給讚
給讚
收藏

彩色派對不慎引發八仙塵爆,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今天上午一審判刑 4 年 10 個月。八仙塵爆延燒出公部門對於民間在私人場地舉辦大型聚眾活動無法可管的問題。新北市府日前訂定「民間辦理大型群眾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明訂 1,000 人以上且持續 2 小時以上即為大型活動,需事先報備或申請許可,否則最高罰 10 萬並得連續罰,主管機關可勒令停辦,最快 7 月公告實施。


(圖片來源:123RF)


八仙塵爆後,引發對於民間大型聚眾活動管理的重視,內政部去年 11 月 2 日已頒布「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行政院希望地方政府今年六月前訂出自治條例,並將違規裁處法制化、訂出罰則。


新北市府為規範民間舉辦的大型活動前應制定活動安全維計畫、投保公共意外責任,訂定「民間辦理大型群眾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凡是民間舉辦的馬拉松路跑、派對、演唱會、音樂會、展覽展售、博覽會、燈會、廟會、煙火晚會及宗教民俗節慶活動等,只要人數規模達 1,000 人以上、持續 2 小時就定義為大型群聚活動。


1,000 人以上規模大型活動,必須在舉辦前半個月前向主管機關報備,人數規模若達 3,000 人以上的大型活動,則須在一個月前申請許可。條例也規定,大型活動應提交活動安全工作計畫,消防局已編訂範本提供民間申請參考,另外,主辦者也須與場所管理者簽訂安全約定。


「新北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今年 2 月 23 日經市政會議通過後將送交議會審議,新北市議會明天將正式開議,預料應會加快審議速度,預計最快今年 7 月公告實施。



資料來源:udn聯合新聞網

*活動新聞 盡在運動筆記*

往下滑看下一篇

抵達終點!沒有更多文章了!

請在此留下訊息,我們會盡快回覆您的問題

跑步足跡 +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