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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節奏怎麼跑?快來分享你的運動歌單

發表於 2015/12/09 6,503 次點閱 0 人收藏 0 人給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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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使用間歇跑哼哼哈兮!快使用漸速跑...呼呼...不行了,請給我抒情歌單,跟著 Rap 我要跑不動了...沒有抒情歌單?那緩和金曲三百首?也沒有?那只要是運動歌單都可以!
不管是全馬PB進行曲,還是有氧運動綿綿不絕曲,抑或是飛輪衝刺到升天歌單,只你敢要秀出來並分享到FB,就有機會獲得TomTom SPARK 音樂心率運動錶喔!

  活動時程  
投稿: 2015/12/9(三) ~ 2016/1/10(日) ,共四週
網友投票: 2015/12/9(三) ~ 2016/1/17(日) 
評審評選:1/11(一)~1/19(二)
入選公佈:1/20(三),公佈於活動專頁
體驗期間:1/26(三)~2/21(日),並於2/21晚上11:59前繳交體驗心得
最終獲獎公佈:3/4(五)

  活動辦法與參加方式  
 1   請至活動專區投稿,於標題寫下你的創意歌單名稱、上傳一張個人運動照(圖片或照片需有 “TomTom陪我一起動次動” 字樣(用電腦上字或任何方式手寫皆可),並依以下格式分享內文:

- 你的姓名/暱稱?
- 你從事的運動、訓練項目是?
(EX:長距離慢跑、重量訓練、飛輪、間歇跑、有氧訓練、瑜珈......)
- 為什麼運動少不了音樂?
- 你的創意運動歌單名稱是? 
(EX:30min魔鬼燃脂歌單、孤獨長跑心靈歌單、保證破PB全馬進行曲......)

 2   用Youtube插入歌曲 3首以上,寫下這首歌的歌名,並說明你選擇這首歌的理由(需與歌單主題搭配喔!)

請點選紅圈圖示插入影片
(範例圖示)

 3  將作品依以下方式分享到個人FB(設為公開),於文字中標註 #TomTom音樂心率運動錶,即算完成投稿!

將你的作品分享到Facebook,並標註標註#TomTom音樂心率運動錶
(範例圖示)

主辦單位將會依以下項目進行評分:
- 投稿作品的內容精彩度、完整度:70%
- 網友票選(活動專區中的得票數):30%
並從所有投稿作品中選出10名優勝者,提供TomTomSPARK 音樂心率健身運動錶 + 耳機約四週的免費體驗!

  活動權利義務  
10位參與體驗者,需於2/21(日)前繳交體驗心得一篇,內容需包含:
- 心率、藍芽音樂等多種功能的使用感想
- TomTom MySports APP運動數據截圖
- 文長800字以上
- 照片五張以上,需含本人運動照片(TomTom SPARK手錶也要入鏡)
主辦單位將從10篇試用心得中選出一篇最佳心得,贈送TomTom SPARK音樂心率健身運動錶+耳機1組

  活動獎項  
優勝者一名,提供TomTom SPARK音樂心率健身運動錶+耳機1組
另外9位入選者,也可以65折的優惠可購入體驗之錶款。


TomTom SPARK心率錶(圖片來源:TomTom)

TomTom SPARK編輯介紹:

參與投票的網友,只要選出你喜愛的作品分享到FB,並於文中標註#TomTom音樂心率運動錶,主辦單位也會從中隨機抽出一名,贈送 TomTom SPARK 健身運動錶  1支!

選出你最愛的作品,分享到Facebook,並註明#TomTom音樂心率運動錶
(範例圖示)

*註1:投稿者與投票者若為同一人,則將抽出一人,恕不重複給獎。
*註2:主辦單位將排除重複投票者後,從中隨機抽選一名給獎,每位投票者均有相同的抽獎機率。

  活動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僅有一次獲獎資格,請勿重複投稿。
2. 未達圖文標準,失去活動參加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3. 本活動禁止惡意電腦程式或其他意圖混淆影響比賽結果、違反活動公平性之任何行為。
4. 贈品皆採隨機出貨,不得挑色、折現或更換其他商品。
5.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
6. 運動筆記及TomTom得刊登或擷取PO文部分內容。
7. 未依規定撰寫體驗心得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贈品。
8. 運動筆記和TomTom有修改以上活動內容之權利。
9. 參選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





以上內容由TomTom贊助刊出。

* 本活動由運動筆記與TomTom主辦,Facebook並未贊助、支持、管理、開發本活動或與本活動有任何關連。你在本活動中所做的行為及所提供的資料,是提供予主辦單位運動筆記與TomTom進行此活動使用,而非Facebook。主辦單位基於瞭解並同意遵守 Facebook 的 隱私權政策、 使用條款與 宣傳活動條款與中華民國法律以舉辦此活動, 與活動所有相關問題一概由主辦單位負責。你參加此活動的同時,即表示同意 Facebook 的完全免責權。

*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修正)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整,依法應預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得獎者需依法先繳納稅額,若未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相關扣繳資訊,請參閱: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跑步活動 盡在運動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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