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min Vivofit懶人朋友大改造,14天運動習慣養成計劃

發表於 2014/05/23 15,004 次點閱 3 人收藏 0 人給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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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老愛宅在家打電動的男友?

欠缺運動、健康拉警報的同事?

還是有被寵壞的懶公主女友?

現在為你的親朋好友站出來,你的一小步,是改變他生活的一大步!

Garmin Vivofit這次特別與運動筆記合辦「懶人朋友大改造,14天運動習慣養成計劃」,寫下你想鼓勵朋友多運動、改造生活的原因,主辦單位將選出10位改造者提供Garmin Vivofit試用2週,生活前後差異最大的參賽者,投稿者可獲得Garmin Forerunner 620跑步腕錶1支、改造者可獲得Garmin Vivofit1支。

 

  報名規則說明  

一、報名規則:

1.參加運動筆記粉絲團活動專頁

2.線上填寫報名表格

3.改造者須有具備iOS7或android 4.3以上與支援藍牙4.0功能的手機或PC,才能sync Vivofit上的資料。

4.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2(一)24:00截止

二、名額錄取規則:

1.主辦單位將依改造原因、改造者的故事背景有趣度,選出10位改造者。

2.錄取公佈:6/4(四)於運動筆記粉絲團活動專頁公佈

*入圍投稿者名單:

卓O亙、黃O達、黃O芳、施O萍、林O利、魏O汝、劉O華、王O弘、薛O妍、O

 

  活動規則說明  

一、活動時間:

6/8(日)00:00-6/22(日)24:00止

 

二、活動規則:

1.入選10名參賽改造者與10位投稿者需一起參加6/7(六)Garmin汐止總部說明會。

報到時間:6/7(六)下午13:30-14:00

開始時間:6/7(六)下午14:00

結束時間:6/7(六)下午16:00

Garmin汐止總部地址:221新北市汐止區樟樹二路68號

2.說明會安排Vivofit的使用說明,並提供1支Vivofit給改造者試用,改造者需先用手機下載Garmin Connect的APP,與各自的Vivofit裝置連線、輸入個人資料。

3.活動開始後,10位改造者需使用Garmin Vivofit 14天,並進行主辦單位限定的每週步數目標競賽。

4.10位改造者需加入運動筆記粉絲團活動專頁,並每天於活動專頁上傳Garmin Vivofit 使用日誌(必須包含至少1張照片、使用感想文字),同時授權給運動筆記和Garmin公開曝光未分享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5.投稿者需陪伴改造者一起健走運動,並以圖、文方式寫一篇心得,記錄改造者14天的使用感想、建立運動習慣的過程或改造前後的生活差異,於6/29(日)前分享至運動筆記粉絲團活動專頁,同時授權給運動筆記和Garmin公開曝光。未分享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三、評選規則:

1.依改造者的目標步數競賽成績排行(評分佔25%)、Garmin Vivofit 14天使用日誌的精彩度(評分佔25%),及投稿者心得內容的豐富度(評分佔50%)主辦單位選出1名最佳改造獎,投稿者可獲得Garmin Forerunner 620跑步腕錶1支、改造者可獲得試用之Garmin Vivofit1支。

2.得獎公佈:7/2(三)

3.除了最佳改造得獎者,其他9位改造者只要完成每週步數目標競賽、Garmin Vivofit 14天使用日誌,即可以半價購買試用之Garmin Vivofit,匯款資料將另行告知。

4.被取消參賽資格者,須於7/11(五)試用之Garmin Vivofit寄回至運動筆記,包裝要標示「運動筆記Garmin Vivofit活動小組」收,並附上姓名、聯絡方式。

5.運動筆記和Garmin保留以上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

 

四、獎項

1.最佳改造獎:投稿者可獲得Garmin Forerunner 620跑步腕錶1支(市價13990元)、改造者可獲得試用之Garmin Vivofit1支(市價3990元)。

Garmin Forerunner 620跑步腕錶                               Garmin Vivofit          

2.競賽勉勵獎:除了最佳改造得獎者,其他改造者只要完成Garmin Vivofit 14天使用日誌、每週步數目標競賽,即可以半價購買試用之Garmin Vivofit。

 

 

*本活動由運動筆記與Garmin主辦,Facebook並未贊助、支持、管理、開發本活動或與本活動有任何關連。你在本活動中所做的行為及所提供的資料,是提供予主辦單位運動筆記與Garmin進行此活動使用,而非Facebook。主辦單位基於瞭解並同意遵守 Facebook 的 隱私權政策、 使用條款與 宣傳活動條款與中華民國法律以舉辦此活動, 與活動所有相關問題一概由主辦單位負責。你參加此活動的同時,即表示同意 Facebook 的完全免責權。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修正)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整,依法應預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得獎者需依法先繳納稅額,若未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相關扣繳資訊,請參閱: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以上內容由Garmi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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